早前,我的一位好友如同各位一样,怀着美好的期待与憧憬, 开始了“向东”投资的步伐,多次携起好友一起,惠阳,大亚湾看房咯!


对比,了解,查资料,看信息,


终于有一次,成功交纳10K,成为一名光荣的新天会员。
(虽然,政府严令不许。。。但不办据说是没有资格选房呀!!!!!!!)
[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的通知(惠阳建字〔2007〕20号)
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,规范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部等三部委《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》(建住房〔2006〕166号)、惠州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》(惠府办〔2006〕97号)精神,现就加强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在房地产项目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之前,开发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购买“认购卡”、“订购卡”、“VIP卡”等形式,进行预订、内部认购或认筹放号变相销售商品房,不得以“定金”、“订金”、“预订金”、“诚意金”等任何名目向消费者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。]